政策法规
政策法规
 
会员风采
 
政策法规 您当前位置:首页政策法规〉政策法规
肥料临时登记将取消 
 日期: 2016/10/22  阅读次数: 2164  来源: 浙江省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发展促进会   
 
    10月17-18日在上海召开的2016年(第四届)中国国际化肥市场论坛上,农业部称将对肥料登记管理进行一系列改革,包括取消肥料临时登记,并逐步将安全、有效、适用的肥料产品纳入免予登记范畴。业界对此反响积极,认为新规出台后将一方面促进肥料新产品研发,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。

这是自2015年9月6日肥料登记改革以后的又一大革新,体现了政府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的决心。据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耕地与肥料管理处副处长徐晶莹透露,目前肥料登记管理改革重点明确了三项主要的改革政策。一是临时登记即将取消。按照行政审批改革要求,将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,减少相关登记资料。取消肥料临时登记,只保留肥料登记、肥料续展登记和肥料变更登记。对于经过实践证明,安全性、有效性、适用性能得到有效保障的肥料产品,逐步纳入免予登记范畴。

二是田间试验机构自主选择。2015年9月,农业部发布2287号公告,明确企业在申请肥料登记时可按要求自行开展田间试验,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开展,取消了肥料登记田间试验需要到指定单位开展的要求。

三是质量检验报告竞争性选择。今年2月,国务院印发《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》,将肥料产品检测和安全性评价两项中介服务事项改为技术审查事项,由审批机关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相关检测试验机构承担。目前,农业部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,抓紧落实。

徐晶莹还指出,目前肥料登记管理中发现了一些问题,主要是个别企业肥料登记资料造假、产品虚假宣传和产品质量不稳定。下一步农业部将强化肥料登记管理:一是完善肥料登记服务条件,逐步完善肥料登记信息化管理,尽快实现全国联网,方便企业办事。二是严把审核关。对造假的企业将给予严厉的警告和惩处,对出具虚假报告的检验检测单位建立黑名单制度。三是加强肥料市场监管。肥料登记工作不能“只登不管”,必须着力落实证后监管制度。

晋煤集团煤化工事业部副总经理贾彤宙表示,取消化肥临时登记将有利于新材料和新产品的开发和快速发展,是促进肥料行业技术进步的有力举措。云南云天化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进认为,取消化肥临时登记将有利于为企业减负,降低企业运行成本。

 
 
打印 关闭
 
建议IE6.0以上版本浏览器 1024*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
Copyright@2015 浙江省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发展促进会 浙ICP备15040341号-1
地址:杭州市萧山区萧绍路89号 免责申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