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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继续开展全省诚信农资示范企业(门店) 创建活动的通知 
 日期: 2020/6/4  阅读次数: 1731  来源: 浙江省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发展促进会   
 

关于继续开展全省诚信农资示范企业(门店)

创建活动的通知

 

各市、县(市、区)农资协会

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,以农业农村部和浙江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省工作部署为指导,着力推进以“依法经营、诚实守信、服务农民、保障农业”为核心的农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,进一步规范农资企业生产经营行为,不断提升全省农资行业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,增强服务三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经请示省农业主管部门同意,决定在2020年继续开展全省诚信农资示范企业(门店)创建活动。

诚信农资示范企业(门店)创建活动,由省农业农村厅法规与执法处指导,省农资行业发展促进会牵头组织,与相关农药、肥料、兽药和饲料等农资生产、流通、经营企业(门店)签订诚信经营责任书,并以诚信承诺作为重要标准,通过开展诚信农资示范企业(门店)评比活动,引领企业诚信自律,不断提升行业诚信建设实效。

开展诚信农资示范企业(门店)创建活动,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特别是农药源头监管的重要措施,是树立我省农资诚信品牌的有效途径。各地要高度重视,通过抓典型、树样板,以点带面,推进诚信农资示范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,积极营造农业投入品安全消费环境, 为我省实现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继续贡献力量。

附件:

1、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

2、浙江省诚信农资示范企业(门店)创建活动实施方案

3、浙江省诚信农资示范企业申报表

4、浙江省诚信农资示范门店申报表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浙江省农业生产资料行业发展促进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5月26日


附件1、2、3、4.docx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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